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管理,促进安检机构提高检验工作质量,从今年的6月份至8月底,浙江省质监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检机构监督检查工作。本次检查按照“统一管理、依法实施、认真负责、公正公平、科学严谨”的工作原则,通过现场考核、社会评价等方式,对已取得资格许可的安检机构实施监督检查。考核评价范围为2013年4月30日之前已取得资格许可并运行满一年的安检机构。检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,分别为安检机构自查阶段、现场考核和社会评议阶段以及总结提高阶段。
为改革监管方式,创新监管机制,加强安检机构资格许可后监管,提高安检机构资格管理有效性,本次监督检查着重在检查方式方法上进行了转变。一是创新考核方式,注重实效。本次监督检查与往年不同的是增加了社会评议的内容,即除专业技术人员对机构进行检查外,还积极吸纳社会各方面的人员对安检机构检验人员专业能力、服务态度、检测场所环境、申诉和投诉以及有无非法中介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评价,增强了考核的公平性与客观性。二是提升评审技术,保障能力。聘请了安徽等分类监管先行试点省份的多名优秀技术专家参与检查,有利于引进和吸收其他省份的先进评审技术,发现以往未能发现问题,增强了区域监管联动。 |